从启功到冰兄
陈贤庆
启功先生于2005年6月30日逝世,享年93岁。启功先生死后是否葬在泥土,墓前是否立有墓碑,墓碑上是否刻有墓志铭,我不得而知;但是,启功在去世前二十多年,即66岁时曾撰写一篇墓志铭,则是许多人知道的事。由于他的墓志铭写得诙谐幽默,人们还乐于将它记住:
“中学生,副教授。博不精,专不透。名虽扬,实不够。高不成,低不就。瘫趋左,派曾右。面微圆,皮欠厚。妻已亡,并无后。丧犹新,病依旧。六十六,非不寿。八宝山,渐相凑。计平生,谥曰陋。身与名,一齐臭。”
此墓志铭,可以说没有一句是好话,“中学生”,只是说明他的学历只有中学程度,这在现代,只能当个普通的民工。“副教授”并非赞语,象启功这样闻名全国的书法大家,仅是副教授职称,也是很不公的,何况他还被打成“右派分子”。后面的话,不须说,都是贬损自己,尤其“计平生,谥曰陋。身与名,一齐臭”,是谁也不愿这样评价的。联想到我们一些有头有面的人物,他们的讣告和悼词中,总是好话连篇,尤其不忘注明
“领取国务院专家补贴”
“享受副省长待遇”“相当于正军级”“享受副处长医疗待遇”等,不知是爱慕虚荣,还是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我无意赞启功而贬“副省长”“正军级”,只是觉得启功去得潇洒。而身与名臭与不臭,也不是死者自己说了算的,只要汉字不消失,启功就香得很。
2006年9月22日,一位漫画家去世了,享年91岁,他叫廖冰兄。我不是想评价他的漫画,这事早有人做,并且继续会有人做。我感兴趣的,是他的一篇遗嘱。他死前二十年,即他71岁时,他就预立了遗嘱。遗嘱的内容,不是财产的分配,不是叮嘱“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须努力”,而是叮嘱家人,千万不要为自己召开追悼会。有位领袖说过,革命队伍中的同志死了,开个追悼会,寄托我们的哀思。那么,冰兄为何不愿死后开追悼会?且听他的一段话:
“当我正和一位老友闲聊的时候,收到一份某公逝世的讣告,引起我大发谬论:我早和家人说过了,如果我死了,千万别开追悼会,也不要搞什么遗体告别。你看,老人的亲友多数是老人,去殡仪馆参加追悼会,除了少数人有小车代步,恐怕大都得挤公共汽车,这已经够劳人筋骨的了。到达之后,全得挤在会场全体肃立,行礼如仪,真叫人站得腰酸腿痛。如果死者是位高名重或交游广众的人物就更不得了,非得搞个把钟头收不了场。别说是老人,就是后生也不好受。何苦,何苦!倘若死者在九泉之下有知,恐怕也会于心不忍吧……”
1986年12月18日那天,71岁的他正式预立了一份遗嘱:
“我早和家人说过了,如果我死了,千万别开追悼会,也不要搞什么遗体告别。遗体告别,其实有点儿像尸体示众。人老了,本来形体容貌都不雅了。即使西子潘安,老死之后,用防腐剂泡若干天,虽经尸体美容师来一番涂脂抹粉,悉心打扮,也实在没有美感可言。这岂不是让死者献丑,活人受罪?又何苦如此?以后我死了,希望我的孝子贤孙千万别做这种事情。可以一死便烧,骨灰也不留。骨灰这玩意,既非生活用品,也非可供观赏摆设。当然,留或不留,悉听尊便。不过,我日后死了,可不必留。留来何用?放在家里,不单徒占空间,还会影响家人特别是来客的情绪。谁喜欢老对着这副迷你棺材?倘若寄放到公墓的骨灰存放室,对我也不妥。当今之世,活着还几乎处处讲究等级,连宴会也得论官阶大小分席次座次呢。死了,在不少角落,同样等级森严,骨灰存放就是官室民室之分。官室之内又有部委级柜、厅局级柜、处科级柜以及等而下之的柜,按级存放,不得僭越。人在活着时,按他的专长、能力、贡献等等不同来定级别、评工资,还有道理。死了之后,大家都是一把灰,还有什么差异呢?所以,一视同“灰”,平等对待,按化灰之先后依次搁放,不是更合情合理么?有人说,你廖某现在级别不低了啦,死后排座次准沾便宜。这种按等级排座次的便宜,我廖某实在不愿沾,也不敢沾。我这个人穿起龙袍也不像皇帝,若死后同大人物摆在一起,既会有辱人家的尊严,也会使我自惭形秽。如果我那个“灰”盒子正好搁在一位“马列主义老太太”的盒子旁边,她老是给我唠唠叨叨地“年年讲、月月讲、天天讲”,我会不时心惊肉跳,我怎受得了啊?所以,不如把骨灰散尽,让我魂游四方,岂不快哉!”
冰兄前面的说话,主要是为他人着想,怕在追悼会上累着了,而遗嘱里,除了保留这一善良的意思外,还多了一种顾虑,就是骨灰的摆放问题。冰兄深知,中国人的官本位思想严重,生前有严格的排座次,死后也不能乱了规矩,于是,不知相当于什么级别的自己的骨灰,就会令后人为放置的方位而费思量。冰兄还有一担忧,没有经历过“年年讲,月月讲,天天讲“的人,是不会有这样的担忧的,这是他对三十年前
(以现在算)的那场“革命”仍心有余悸。为了不至于身旁刚好遇到一位“马列主义老太太”(年轻人不懂这人物),冰兄宁愿“骨灰散尽”“云游四方”。
冰兄去了,但只要漫画这一种文艺体裁犹在,冰兄就会永生。
两位洒脱的老先生去了,不知以后还会不会看到如此精彩的墓志铭或遗嘱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