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感于岳飞和文天祥不再是“民族英雄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吴宝祥

    我对“大纲”之类从来没有兴趣,完全照它说吧,你会变成录放二用机,不照它说吧,它又像春时林下的的“游丝”,不时碰你一下,使你无法潇洒得来。世俗所谓“高考指挥捧”,其捧何来?盖即来源于高度统一之大纲,所以,对于被称为“大纲”的东西,我们是不能等闲视之的。敬而远之也不对,必须一丝不苟,严格执行,至少在目前,它还是教育界的圣牌,时有参拜和学习的必要。

    但是,看到报道,说是余桂元等人编写的《高中历史教学大纲》,决定把戴在岳飞和文天祥头上的“民族英雄”的桂寇给摘了,改称以“杰出人物”,心里有些话,却觉得不能不说。要说的话很多,总括起来是这么一句:他们肆意打扮历史,是不对的。至于他们以什么理由来打扮历史?《大纲》上有明白交代:
     “……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,是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,是兄弟阋墙,家里打架,基于这一观点,我们只把反对外来侵略的杰出人物如戚继光、郑成功等称为民族英雄,对于岳飞、文天祥这样的杰出人物,我们虽然也肯定他们在反对民族掠夺和民族压迫当中的地位与作用,但不称之为民族英雄。”
    原来,是因为宋、金战争属于“兄弟阋墙,家里打架”,岳飞和文天祥置身其中,不去劝架却要在火上浇油,加剧对立,涉嫌有“历史问题”,需要降格一等。如果“英雄人物”的地位相当于今天的省长,那么岳飞和文天祥从此以后就只能当当县长,或镇长、乡长,远不如从前那么过瘾了。《大纲》说到上述理由的来源,亦即理由之理由,是主编者所标榜的“历史唯物主义观点”,主编还说到他们处理这件事的态度,是“科学”的态度,还说,他们是经过了“分析”的。总之,在“主义”指导之下,经过“科学分析”,确定岳飞和文天祥已不够资格做“民族英雄”了,于是将结论付梓问世,用以教育对于那段历史还不很清楚的的年青学人。
    我想,“兄弟阋墙,家里打架”,的确是经常见到的事,你一拳,我一脚,事后有点痛,有点痒,流点血,也属正常,外人说几句,调和一下,也就算了。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把对方的鼻子割了下来,对方还以颜色,砍下他整个脑袋,继而追斩他的妻子儿女,这时候,我不知道这对兄弟之间的打架,究竟是不是还只是“家里”的“阋墙”?甚至当公安干警来了,还要骂他狗捉老鼠,多管闲事?我认为,有兄弟在杀人,有兄弟在自卫,这其中必定有是有非,如说这只是兄弟之间的混战,没是没非,那真是对社会公义的无耻亵渎。当然,一千年后,割下的鼻子补上了,砍下的脑袋重生了,兄弟和好了,这是值得庆幸的。即便如此,也总不能说,当初你是不应该自卫的,你因自卫而得到赞扬对我来说是不公平的,为免大伤我心,你不检讨,也得更名。
    我说,历史就是历史,历史本来就是定局。后人怎样解释这个定局,有他的自由,但籍以解释的事实,却是不能由后人随意改造的。试问,否定了岳飞和文天祥之为民族英雄,辽、金侵占宋朝土地,屠杀宋朝百姓的事实,扬州十日,嘉定三屠的惨况,是否就会永沉沧海了?不见得吧?既然不会,哪又何必?民族团结是靠遗忘往事换来的吗?历史教训能从遗忘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吗?对此我深表怀疑,并且以为效果会恰好相反。记得曾有人写王昭君和番的剧本,奉指示要写出豪情,写出民族团结。晃眼几十年过去,不知道成就如何?而据我所知,作者对此事是痛悔不已的,因为他后来明白了,他昔日写下的并非历史,而是改头换面的现代戏。
    对岳飞的意见,其实多年前早已出现。有人提议今后要少提岳飞,免得伤了某些少数民族的心;也要少提《满江红》,不要到处唱“踏破贺兰山阙”。似乎如果一唱起“踏破贺兰山阙”,贺兰山就真的有塌成平地之虞。我说,果真照此办理,那中国就将不再有可述的历史了。辛亥革命以前的二百六十多年,雄踞治人宝座的不也是少数民族吗?是不是说了爱新觉罗氏,就会伤及某些少数民族的心了?元代近百年,是不是照理也得少说?还有西晋时的北方,南北对峙时期的北朝……都要少说,那么搞中国历史的不知还有什么好说!其实,这种心态,说穿了也只是“以小人之心,度君子之腹” ,把少数民族仍然视作蒙昧群体,认为非得施舍仁慈,不能挽留其心。这观念真是最最糊涂不过。中国所有民族早就已经长大成人,每个民族都有义务、有责任去了解自己国家的全部历史,他们会为一千年前一个叫做岳飞的将军发誓“ 直捣黄龙”而伤心落泪吗?会上街抗议吗?也许有,但不会是多数。害怕他们伤心落泪的人,我想他不是有了严重神经衰弱,就是患了某种不治的过敏症。他们好像认为某些少族民族压根儿就不需要知道事实,也不可能接受和分析事实,只要给他一点词汇上的甜头,便能哄他安然睡去一样。
    岳飞当年抗金,是以战易战,如果岳飞的理想得以实现,受益的不但是宋室君民,也将包括金人统治区内的广大百姓。这是最明显不过的事实。 打仗要死上百万的人,死的首先是百姓而不是官。结束战争对双方的百姓都有利,岳飞力挽狂澜,且试图乘胜挥戈北伐,其根本目的,不管他自己怎样说,收复失地也好,迎还二圣也好,客观效果都是结束杀戮。谁会因为结束杀戮而不高兴?如说有,那必定是发动战争的人,诸如元颜亮、龙虎大王、兀术四太子之流,要不然,就是借了战争而平步青云、大发国难财的达官贵人,如秦桧家族,以及以秦桧为首的主和派。
    说到秦桧,又想起一个问题,岳飞不再是英难,哪么秦桧呢?照此逻辑,是不是从今以后,秦桧也不再是狗熊?他竭尽绵力,为民族间的和平奔走,最后东窗事发,蒙冤受屈。听说自宋朝以后,没有一个人敢用“桧”字来取名的。贬岳飞等于昭雪秦桧,《大纲》对于这老大乾坤的老案子,可说是功同再造了,今后用“桧”字命名,相信不应再有禁忌。西湖边的秦氏夫妇,膝头早已跪损,如其有灵,他必定会站起来,说,好,我清白了,从此不再跪了。或者有人质疑,岳飞和秦桧不是双胞胎,贬岳不一定要扯到秦桧身上嘛,岳、秦二人不妨各存其真,各显其美嘛。也对。但我只是担心我们的后辈,从此要走上历史“戏说”之路,说:什么爱国不爱国,岳飞、秦桧,也不过如此而已。今天说岳飞爱国,明天就说他只知爱国,不知照顾兄弟手足了。什么真理不真理?真理是由人说的,谁的嘴大 ,谁就有真理。什么客观不客观?现在的你就是客观,客观产自主观,谁最多主观,谁就最能创造客观。唉!
    《大纲》说到郑成功和戚继光,认为只有他们才是货真价实的民族英雄。我不敢说不是。不过我也清楚知道,郑成功的军事生涯,开始也是属于“兄弟阋墙”性质的,他硬是不服气另一个东北兄弟进来坐庄,由于没能力制止他,才赌气跑到台湾去的,在台湾恰好碰上了“外来民族” 荷兰鬼,于是把他们打了个屁滚屎流,赶出大海,自己则取其位而代之。郑成功之收台,是顺便式的收台,如同搬新家不能不先打扫房子一样,有功,但如果和他的另一名异姓“兄弟”比较,则还略嫌逊色。康熙皇帝玄烨于公元1683年(康熙22 年)一举把郑氏后人和朱氏后人收拾干净,正式把台湾纳入了大清版图,从此台湾孤儿得以脚踏实地,“不再流浪”,其功之巨,似乎更在郑氏父子之上。而且我敢说,如果不是这位有权势的兄弟发了牛脾气的话,郑氏后人很可能会在岛上一直呆到现在,他们的国旗说不定还有些异样,看着不顺眼。但从来没有人承认过这位跟郑氏顶撞了多年的兄弟是“民族英雄”。也许他排行老三,不能和郑老大斗。也许那时还强调阶级分析,他出身不好,轮不上,但现在转而重视“兄弟”情谊了,恐怕不久对玄烨又有新说法了吧?至于戚继光,我知道他除了和“日本仔”打过好几场硬仗之外,还和类似“兄弟”的人驳过火。岳飞扫荡过杨幺,是污点;但戚继光守蓟门,也不无擦枪走火,误伤“兄弟”之嫌。我不明白,戚继光可以做“民族英雄”,岳飞为什么不能?
    虽然,《大纲》已经点出了关键所在,那就是内外有别。然而我始终认为,事情可以有内外之别,真理却应是内外如一的。如果一种真理只有极短的时效性和有限的地域性,那它就不是普遍真理,而是执政者临时制定的政策之类。德国纳粹杀害犹太人,日本兽军杀害南京同胞,恐怖分子撞毁世贸大楼,对于各国人民来说,都是痛心疾首的人间惨剧。如果稍为改动一下说法,例如说德国纳粹杀害德国人,日本兽军杀害日本人,恐怖分子撞击自己国内的大楼,是不是就可以罪减一等,因而必须严其扃,固其钥,将事情尽早遗忘大吉呢?未必吧?杀害无辜,人神共愤,本于人的天性和理智,原不须分内别外。“9.11”事件在我国,有些政治教师,在有关部门未明确表态之前,曾启导学生:他们撞得好,如果我在那时,也会参加进去,帝国主义就是坏,该撞。好像只要是美国人,就是什么主义,就理该去死。这情形用到今天的话题,就是“兄弟”间的杀戮,虽弃尸塞道,河水为之不流,也还有亲情在,最好别说,最好忘记。万不得已要说,则百计改变说法,用一些新概念来代替旧概念,美化之,揉合之,必至两造乐融融,笑眯眯,确信中国自尧、舜、周、孔以来,域内的人民没有一天不共度密月而后快。这样对待自己国家的历史,难道是正确和有用的吗?岳飞和文天祥是连骨灰都不存在了的古人,现在封给他哪个衔头,对他本人来说,都已毫无意义,有意义的只是活着的人。让活着的年青人去学习那种似是而非的历史,上而欺天,外而欺人,内而欺心,究竟为了什么?
    讲到这里,才发觉这问题是讲不完的。我是希望只要西湖水一日不干,岳王坟仍在。也希望不要因了岳飞声誉之贬,引来骨牌效应,对李纲、宗泽、史可法、袁崇焕……以及一系列在改朝换代期间活动过的顽固分子,如顾炎武、黄宗羲、屈大均,乃至大大得罪过清室“兄弟”的国父孙中山,都拿岳飞做个标准,来一回重新评价。更不希望岳王坟前,从此失去了秦桧夫妇跪像的踪影。最后希望搞历史和写历史的人,不要太受时行“戏说”剧目的影响,把历史误作婴儿,随意抱过来乔装打扮,今天红,明日绿,二天后又变成粉蓝,而美其名曰:我是在用“历史唯物主义”重新研究历史,我是在试图用历史来为现实服务,诸如此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佛山科技学院中文系 fswcoa@pub.foshan.gd.cn)